首页 | 机构设置 | 教务管理 | 教学研究 | 卓越工程师计划 | 专升本专栏 | 规章制度 | 家校互动 | 下载专区 

  当前位置:文章正文  
关于2017届毕业班学生注意事项的通知
2017-06-12 16:23 38365-365 

成工院教函〔201725

一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(本科四年、专科三年)内,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,达到学校毕业条件,准予毕业,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。
  二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,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,未达到毕业条件,准予结业,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。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(见重要提示)内可回校参加重修,或申请参加补作毕业设计(论文)及答辩。合格者可颁发毕业证书(或授予学位证书)。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毕业时间、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。每年的1月、7月两次补颁发毕(结)业证书;3月、9月补授学位证书。

三、学生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(结)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
四、退学学生办完相关离校手续后到38365-365申请肄业证书。

五、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,填写、颁发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  六、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,实行毕业生毕业证书即时注册(学生的毕业信息可上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查询)。

七、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由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(办理流程见教务下载专区)。 

八、学生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,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回校完成课程考试及了结相关问题。超过期限未回校办理相关事宜者,学校不再受理。
  九、回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,应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三周至第五周到学校38365-365报名(逾期不再受理)
  报名流程:学生向38365-365提出书面申请--->到计财处缴费--->向38365-365提交缴费发票并登记。学生上学校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重修和考试时间,根据学校安排时间按时回校参加重修和考试。
  重要提示:“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”:从学生本人入学日开始计时,共计专科五年(本科六年),其中包含学生中途休学、留降级时间。如某学生编号为2013******的专科学生于20139月入校,20149月曾休学1年,20159月复学降级至2014级学习,20176月专科毕业,但因未达到毕业要求,故未取得毕业证书,该生共计五年的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20186月(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330日);而对于一个于20149月入学而在校期间无任何学籍异动的专科学生,其在20176月同样未取得毕业证,该生共计五年的学习时间截止期则为20196月(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的330日)。

综上所述,学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:入学年份+5(本科+6=截止年份(3月)。

学生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入学年份+5(本科+6=截止年份(6月)
  
例:2012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2+5=20176月);
    2013
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3+5=20186月);

2014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4+5=20196月)    
  以上内容解释权属于38365-365  

电话:028-87992111联系人:熊云老师(重修报名)

熊平老师(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;

报名、考试时间等见38365-365等级考试专栏)

028-87992040联系人:文老师(证书查询)

庞老师(成绩查询)

 

 

 

 

成都工业学院38365-365

 

201762

关闭窗口
质量工程专栏  

 

* 国外特色课程
*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-...
* 精品课程
* 网络学习平台入库...
* 教材资源库
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 

 

* 大创项目:教学资源网
*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
* 老版教务系统
* 学籍学历查询
* 学位信息查询

Copyright 2010-2014 成都工业学院38365-365  地址: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
建议使IE8.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,分辨率1024*768以上浏览 [
网站维护][管理员邮箱:smartbeanzjg@mail.cdtu.edu.cn] 
  邮编:6117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