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工院教函〔2017〕25号
一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(本科四年、专科三年)内,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,达到学校毕业条件,准予毕业,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。
二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,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,未达到毕业条件,准予结业,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。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(见重要提示)内可回校参加重修,或申请参加补作毕业设计(论文)及答辩。合格者可颁发毕业证书(或授予学位证书)。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毕业时间、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。每年的1月、7月两次补颁发毕(结)业证书;3月、9月补授学位证书。
三、学生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(结)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四、退学学生办完相关离校手续后到38365-365申请肄业证书。
五、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,填写、颁发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六、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,实行毕业生毕业证书即时注册(学生的毕业信息可上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查询)。
七、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由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(办理流程见教务下载专区)。
八、学生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,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回校完成课程考试及了结相关问题。超过期限未回校办理相关事宜者,学校不再受理。
九、回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,应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三周至第五周到学校38365-365报名(逾期不再受理)。
报名流程:学生向38365-365提出书面申请--->到计财处缴费--->向38365-365提交缴费发票并登记。学生上学校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重修和考试时间,根据学校安排时间按时回校参加重修和考试。
重要提示:“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”:从学生本人入学日开始计时,共计专科五年(本科六年),其中包含学生中途休学、留降级时间。如某学生编号为2013******的专科学生于2013年9月入校,2014年9月曾休学1年,2015年9月复学降级至2014级学习,2017年6月专科毕业,但因未达到毕业要求,故未取得毕业证书,该生共计五年的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2018年6月(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3月30日);而对于一个于2014年9月入学而在校期间无任何学籍异动的专科学生,其在2017年6月同样未取得毕业证,该生共计五年的学习时间截止期则为2019年6月(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的3月30日)。
综上所述,学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:入学年份+5(本科+6)=截止年份(3月)。
学生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入学年份+5(本科+6)=截止年份(6月)
例:2012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2+5=2017(6月);
2013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3+5=2018(6月);
2014年入学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,其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:2014+5=2019(6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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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8-87992111联系人:熊云老师(重修报名)
熊平老师(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;
报名、考试时间等见38365-365等级考试专栏)
028-87992040联系人:文老师(证书查询)
庞老师(成绩查询)
成都工业学院38365-365
2017年6月2日